2019-04-03 13:59:38 来源:
各有关单位、建筑企业、建筑施工分会理事: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第九届理事会将于今年10月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建筑学会章程》规定,2019年将换届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为进一步发挥中国建筑学会引领建筑施工技术发展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将建筑施工分会建设成面向全国各建筑施工领域科技人才的社团组织学术团体,现面向全国吸纳建筑施工、土木工程领域专家学者成为会员和新一届理事。新一届理事会将进一步突出行业代表性、区域代表性和学术代表性。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人选,高质量完成本次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理事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1)从事建筑施工及土木工程科研、施工、管理、设计、教学等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学会活动,能够组织本单位及所联系的科技人员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学术活动。
3)优先推荐:现任大中型工程施工企业(含集团企业二级或三级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科技带头人等;有多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建筑类高校从事建筑施工、土木工程等专业教学的有较高知名度的教授。与建筑业有密切关系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也可推荐;现任第九届理事会符合条件的理事可继续推荐。
二、理事候选人推荐要求
1)理事候选人可以由各大中型施工企业、大专院校等相关单位推荐,或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盖章;也可以由各省级土木建筑学会推荐。根据民政部社团管理规定和中国建筑学会要求,理事本人应是中国建筑学会个人会员,理事所在单位应是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尚未注册学会团体或个人会员的,在作为理事推荐时应先注册会员。
2)一般单位可推荐1至2名理事,大型、特大型企业或985高校可推荐3至5名理事,集团型特大型企业名额可以适当增加。
3)常务理事、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候选人在理事中产生,同一单位3至5位理事中可产生一名常务理事。常务理事、副主任委员应是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或高校知名专家教授。
4)未积极参加建筑施工分会活动的第九届理事、本届预计不能参与/参加建筑施工分会活动的不建议推荐。
5)单位推荐完成后,经换届工作小组和主任委员会审查后报中国建筑学会批复,提交建筑施工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理事会。建筑施工分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19建筑施工学术年会预计10月下旬在郑州召开。
三、会员注册及续费
1)2014年已经入会的现任理事:在中国建筑学会网会员系统续费即可。
2)2015年后注册入会的会员:无需重新注册,已交5年会费仍有效。
3)此前未曾注册入会的:按“附件2 中国建筑学会会员注册及会费缴纳说明”。
4)团体会员注册:按“附件2” 注册,2018年已注册入会单位每年续费即可。
以上事项详见“附件2 中国建筑学会会员注册及会费缴纳说明”。现任理事及已注册会员名单可通过www.cbci.org.cn查询或咨询建筑施工分会秘书处。
各有关单位可集中组织相关科技人员、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申报会员,人数不限。
四、理事候选人推荐表提交
1)推荐的理事候选人,需填写“附件1 第十届建筑施工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2)理事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word)于2019年5月30日以前发至建筑施工分会秘书处邮箱cbci66@163.com;推荐表纸质原件(1份)由单位盖章后于6月5日前快递至建筑施工分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建筑施工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学松,张磊庆
电 话:0316-2054135,2311425
邮 箱:cbci66@163.com
推荐表纸质版收件地址、收件人: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61号 建筑施工分会
吴学松 (1362316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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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 承办: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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